關于確認并公布第八批省示范文明城市(縣城 城區)和第五批省文明縣(市 區)參評名單的通報
發布時間:2021-12-20 17:17:15
來源:
浙江省文明辦 浙江文明網
關于確認并公布第八批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(縣城、城區)和第五批浙江省文明縣(市、區)參評名單的通報
各設區市文明委:
根據《關于開展第八批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(縣城、城區)和第五批浙江省文明縣(市、區)評選工作的通知》(浙文明辦〔2021〕6號)要求,經各縣(市、區)自愿申報,設區市文明委評估推薦,省文明辦征求省級有關部門意見,結合浙江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實際,經省文明辦領導同意,24個縣(市、區)符合參評條件,F將參評名單公布如下:
1.參評第八批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(縣城、城區)的縣(市、區)10個:溫州市甌海區、溫州市洞頭區、龍港市、紹興市越城區、金華市金東區、常山縣、臺州市黃巖區、臺州市路橋區、遂昌縣、松陽縣。
2.參評第五批浙江省文明縣(市、區)的縣(市、區)14個:淳安縣、寧?h、永嘉縣、文成縣、蒼南縣、嘉興市南湖區、嘉興市秀洲區、永康市、龍游縣、開化縣、岱山縣、嵊泗縣、青田縣、縉云縣。
請各設區市文明委按照《浙江省文明城市評選和管理辦法》和《浙江省文明城市測評體系(2021版)》的有關要求,加強對所轄縣(市、區)的督促和指導,努力建設信仰堅定、崇德向善、文化厚重、和諧宜居、人民滿意的文明城市。
浙江省文明辦
2021年12月16日
標簽:編輯:龔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