潮評|輕微交通違法"優駕容錯3.0"杭州上線 容的是什么?

從今年12月起,輕微交通違法“優駕容錯3.0”將正式在杭州上線。從1.0到2.0,到現在的3.0,“優駕容錯”不斷調整升級,按照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及寬嚴相濟的原則,不僅容錯度進一步提高,而且容錯對象也在擴展?梢钥闯,交通管理部門在孜孜不倦地探索一種以“容”代罰的方式,以求讓交通執法變得更有針對性。但有必要搞清楚,這個“優駕容錯”容的到底是什么?
容的是人性。我們經常講要讓法律長出牙齒,說的是通過對違法行為的嚴懲,讓違法主體有足夠痛感,從而維護法律權威,守護社會公平正義,這很有必要。在體現強制性一面的同時,也必須承認人不是機器,人無法精確計算控制每一個行為,人都會有不得已而為之的無奈。尤其在高度飽和繁忙的交通系統中,非主觀故意的交通違法,是絕大多數駕駛員都可能遇到的情況。如何將這部分違法行為篩選出來,體現法律的正向引導?“優駕容錯”創造了一種機制,從三個月內的違法記錄是否“干凈”來判斷違法行為是否出于主觀故意,這種對人性的洞悉不僅寬容了無心且無害之錯,客觀上也是在鼓勵駕駛者更愛惜自己的駕駛“履歷”,不斷提升自己的文明。
容的是人情。普通人印象中對交通執法容易有一種刻板印象,好像交警就是要和道路通行者過不去,避之唯恐不及!皟烋{容錯”這一類的嘗試釋放了一種鮮明訊號:交通執法不是以懲罰為目的,而是以矯正不良行為為目的。所以行為記錄表現良好符合規定的司機,真要是不小心違停、逆行或是犯了其他11條“首違警告”輕微違法行為,不用跟交警求個人情,交通法規自動給了“放你一馬”的人情。這對于改善市民對交通管理的認知,增進警民情感,從而提高對交通管理工作的配合度,會很有幫助。
容的是城市的溫度!皟烋{容錯”不單單是一個交通管理工作的創新,不單單涉及在路上的人們,更是城市溫度的來源。打造一個有溫度的城市,應該是城市管理者的追求之一。熙攘的步行街,蒸騰的煙火氣,川流的下班潮,如約而至的“順其自然”……這些地方之外,城市的溫度還能從哪里來?管理制度是否一定是“鐵板一塊”?如果能為生活其中的人們提供一些共情、支持和鼓勵,是不是就可以試著調整?城市管理的其他方面,還有沒有能產生“優駕容錯”式效應的地方?類似問題應該有持續的思考與回響。
搞清楚“容”的是什么,也就搞清楚了“容”的不是什么。寬容不是縱容,那些有法不依、明知故犯的違法行為,任何時候、任何領域都不會成為寬容的對象。